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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蒲安臣对林肯目前的精神状况有所怀疑,不过林肯总统肯庇护自己,不用被送去审判,这毕竟是一件好事,所以蒲安臣也就闭口不提,安心的顺从林肯的安排。
大概是蒲安臣的顺从与所作所为让林肯相当满意,加上跟中国人的接触也需要一个联络人,所以林肯干脆再次派出了蒲安臣,要蒲安臣继续以特使的身份,重新回到中华远征军那里去,以做居中联络之用。
当然,林肯这么做,也是出于对蒲安臣的一种保护,因为就算林肯已经下令封锁消息,不准把《史密斯兰条约》的内容扩散出去,但他也知道,这个消息是藏不住的,民众早晚会知道这个丧权辱国的条约,也早晚会产生不满跟怨愤。
民众产生了怨愤,就需要一个发泄对象,林肯自己是不肯承担这个怒火的,至少不想全部承担,所以蒲安臣注定会成为承担民众怒火的倒霉蛋,这是林肯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只不过,如果蒲安臣不在美国境内,那么他的安全就会得到足够的保证,至少不用担心被激进人士搞刺杀了。
或许有人要说,林肯下令把蒲安臣抓住判《≈,刑,甚至直接处决不就行了么?不就能平息民众的愤怒了么?
事情当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蒲安臣当时是谈判特使,是代表美利坚合众国与中国的代表谈判,所签署的停战条约也是代表两国之间的意志。
所以说,民众的愤怒,主要是集中在丧权辱国的条约本身上,要求惩罚签署条约的叛国贼,不过是顺带的,就算叛国贼被杀了,如果条约还存在,并且美利坚合众国还继续履行这个条约。那民众的愤怒就没有止境,并且最终会矛头指向林肯。
毕竟,林肯才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也只有在他点头的情况下,那个史密斯兰条约才能生效,否则跟一张废纸也没什么两样。
实际上,此时国与国之间所谓的条约,遵守与否,根本上是取决于彼此国家的最高决策者,而最高决策者呢。往往取决于彼此国家的实力。
换言之,如果最高决策者否定那个条约,那么谈判代表所签署的协议就是废纸一张,反过来说,国家的最高决策者认可了这个协议,那这个协议就能够生效。
因此,民众的愤怒既然是集中在那份不平等条约上,一旦林肯拒绝实行条约上的内容,或者公开否认这个条约。大家的愤怒才会稍微平息,否则的话,愤怒只会继续,矛头也最终会对准林肯这个最高决策者。
林肯不想撕毁条约么?他当然想。可至少目前来说,他不能撕毁这个条约,因为一旦撕毁了,停留在史密斯兰的中国人可还没有走远。他们很可能会被激怒,继续向东挺进,如此就打破了林肯的一系列战略构想。
相反。这个时候留着蒲安臣,那么蒲安臣就会作为谈判代表,以叛国贼的名义吸引火力,就好像另一个时空的满清,那个签署了《马关条约》的李鸿章一样。
那时候的李鸿章不想拒绝签字,也真正的硬气一把么?他很想,可没有办法,可当时的大清内外交困,不签那个条约,中国或许不会灭亡,但满清必然要灭亡,作为一个忠于大清的忠臣,作为一个丧失了勇气的老人,作为一个目光短浅的守旧洋务派,他必须替慈禧签这个约。
果然,事后李鸿章成了人人喊打的卖国贼,慈禧则躲过了这个风潮,而可以想象的是,慈禧还留着李鸿章,除了顾忌他的力量外,也有留着他继续吸引火力的打算,要是没了李鸿章,大家可就真的要全都骂慈禧了。
话说回来,林肯现在的想法也是一样,虽然蒲安臣自己想死,但林肯不能让他死,他还需要蒲安臣继续当替罪羊,承担民众的怒火呢,至少,在这个紧要关头,在这个中国人还没彻底离开美国境内的时期,卖国贼蒲安臣还不能死。
不但蒲安臣不能死,他还必须得到重用,如此一来,才可能实现林肯的计划。
说实在的,别看林肯总是在人前一副永不言败,我方必胜的样子,但其实他对中国人,或者说中国军队已经感到惧怕了。
想一想也是,先后四个主力精锐军团先后被中国人全歼,损失高达七十多万,导致整个西部战区全部沦陷,可以说美军已经是元气大伤。
而那支造成这一结果的中国军队呢?根据情报表明,他们基本没有什么损失,人员建制没啥损耗,武器跟补给也没见有什么短缺,依然具备强大的进攻能力。
别人不知道,但林肯可是相当清楚,西部战场上被全歼的那四支部队,全都是美军的绝对主力,连这四支军团都挡不住中国人的进攻,被人家接连打了个全歼,甚至连幸存者都没多少,那已经证明了中国军队的不好惹。
一旦让中国人继续沿着俄亥俄河东进,真的打破匹兹堡,那美利坚合众国就真的要完蛋了。
要知道,时至今日,匹兹堡已经代替其他几个城市,成了绝对的大后方,也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后勤总基地,超过八成的武器制造,都放在了这座城市中。
甚至是,林肯都有过打算,那就是一旦事情不妙,就让出华盛顿,退守匹兹堡,继续依托匹兹堡来跟对方拼命。
所以说,一旦匹兹堡被中国人打掉,那美国就失去了再战的能力,迎接的就只能是失败。
这样看来,美利坚合众国虽然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可实际上却并不难征服,只要打掉几个重要城市,消灭掉他们的战争潜力,基本也就失去了抵抗能力。
说白了,美国虽然已经是个近代的工业国了,但因为是个开放性的联邦制移民国家,内部民众的种族成分复杂,并非是一个单一民族占统治地位的国家。所以没有什么强烈的民族自豪感,拥有的只是爱国心罢了,但就算是那份爱国心,老实说也并不强烈。
说白了,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向心力并不强,他们的制度虽然能更方便的融合其他民族与文化,但面对外来侵略,也同样显得有些疲软,属于适合进取,但防守韧性不足的文明。
在另一个时空的历史上。美国的这一特色其实已经表露无疑,比如在对英国的两次战争,也就是独立战争跟第二次独立战争中,美国虽然都是最后的赢家,其实认真算起来,只能说是美国的国运亨通,运气爆棚,并非是自己能打。
比如第一次的独立战争中,华盛顿领导的大陆军在战争中的表现。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被英军打的满地找牙,就算所谓的萨拉托加大捷,也不过是美军自己给脸上贴金。双方加起来的战死者,总共不超过一千人,无论是战术意义还是战略意义,都毫无价值。
也就是说。独立战争中,要不是法国强力出手,在各方面与英军争雄。严重拖累了英军,导致英军不想浪费时间精力在北美殖民地上,暂时与美军谈和的话,要是让英军放手出击,美国的独立梦想早就被扼杀在萌芽状态了。
之后的第二次独立战争,说到底是美国过于贪婪,想吞掉加拿大,而他们选择的时机也很好,正好是英国被拿破仑战争拖住,调遣大量英军会欧洲的有利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