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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八章 纳什维尔的严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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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说,格兰特那种指挥风格,更适合带领比敌人更强大的部队,也就是说善于指挥强势军队,更利于在强势中发挥能力,而米德将军则不同,他更适合在弱势中发挥。

仔细想想也是,能够主动进攻,一般来说就说明自己比对手强,而从历史上看,如果不是中国人与英国人法国人的下场干涉,北方联邦军除了一开始没啥准备外,的确无论从哪方面都比南方军强。

因此,如果没有外来力量干涉的话,那么格兰特这种人带领北方军,的确是最佳选择,因为他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这场南北之间的大规模战争,从而减少更大的损失,为国家保留更多的元气。

但是,从中国人开始干涉的时候起,这场战争的性质就变了,已经从一个单纯的因为理念以及经济体系的不同而产生的内战,变成了一个具备反侵略性质的卫国战争。

没错,至少在美利坚合众国的角度来看,他们这场战争的确是一场正义的卫国之战,而中国人,英国人还有法国人是侵略者,南方人则是叛乱者或者说是美奸、伪军。

不过很可惜,这是个列强争霸的时代,战争的正义性与否虽然也很重要,但却没有后世那么重要,所以归根到底,还是要看战斗力。

单纯从力量对比来看,北方相比南方,虽然依然占据了人口数量、交通便利性、农业与工业的总产值还有军队数量等方面的优势,但实际战果却相当不理想,面对叛乱的南方军与外国侵略者,一直处于败多胜少的局面,几乎没有一次能够鼓舞民心的战略性胜利。

当然了,也不能说没有鼓舞人心的重大胜利,比如之前被称之为推开西线联盟军大门的夏洛战役,格兰特就曾经在西线大败联盟军,并因此正式崭露头角被外人所知,可惜当格兰特后来在维克斯堡战役中失败阵亡之后,那些曾经鼓舞过人心的战果已经在更多的失败面前黯然失色。

也就是说,美利坚合众国虽然依旧后劲十足,还有很强的战争底蕴,正如斯克斯特之前对李永吉所说。你灭掉我一个军团,我回头就能组建十个百个甚至更多的军团。

但是,就目前的整体战场态势来看,联邦军已经从原来的战略进攻阶段,转变到了战略相持阶段,并且还在继续向战略防守阶段转变。

之所以如此,关键就在于联邦军的损失太快太大了,毕竟他们接连损失掉了四五个战略级的军团,就算是强如美利坚合众国,一时之间也缓不过气来。

要知道。人口基数那就只是人口基数,要转变成庞大的兵力,还需要一定的反应时间,而这个反应时间,虽然具体说来有很多相关指数,但一般来说,指的就是把一个普通人训练成合格士兵的时间,以及兵工厂生产出足够数量的武器的时间。

因此,至少在目前这种联邦军整体呈现弱势的情况下。格兰特那种强势风格就不太合适了,如果他还活着,让他成为联邦军总司令,他肯定继续不顾伤亡的下令跟敌人死磕。那样只会造成己方更大的杀伤,让联邦军的整个局势更加不利。

相反,米德将军那种防守反击式的弹性防御风格,更适合现在的联邦军。因为这样会让联邦军得到一口喘息之机,让他们能有更多的时间训练部队,以期待之后的雄起。

用个通俗的话说。格兰特就好比伸直了拳头向前猛冲,与对方硬碰硬,用以伤换伤的方法,打的对方没有喘息之机,从而用蛮力迅速把对方干趴下,而米德将军则会把拳头先收起来,并且能主动后退,以期待更强的爆发。

很显然,目前这种情况下,米德将军当联邦军的战时总指挥,还是相当合适的。

为了让米德将军名正言顺的当上联邦军的战时总司令,林肯先是授予了他国会金质奖章——这在没有美国总统自由勋章的时代下,这是美国的最高荣誉了。

授予了国会金质奖章后,林肯又以总统的身份,以美利坚合众国武装总司令的名义,提拔米德将军为美利坚合众国的正规军中将——这在还没有上将军衔的合众国军队体系来说,就是最高的军衔了。

被授予了国会金质奖章,又当上中将之后,从荣誉跟地位上来讲,米德已经是凌驾于其他将领之上,这个时候,林肯才任命他为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军战时总司令的职务。

如此一来,先给荣誉,再给军衔,最后才给职务,也算是名正言顺,水到渠成了。

米德将军呢,也不负众望,当上联邦军总司令之后,很快就调动部队,开始在各个方向展开全面的收缩防守。

他不但继续让波托马克军团在东线与联盟军对峙,而且还叫停了进攻波士顿部队,让他们只是跟波士顿的英法联军对峙,不要主动进攻,以保持自己的有生力量。

与此同时,他加大了对各地部队的整军力度,要求他们以最快的速度成军,甚至建议在美国各大城市深入的展开强制兵役制制度。

毫无疑问,他的这些做法都是相当正确的,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唯有对史密斯兰,他无法完全贯彻自己的暂时放弃的宗旨。

实际上,在米德看来,纳什维尔已经成了孤城,继续屯兵在那里毫无意义,但林肯却不那么认为,他觉得那里依旧可以成为一个深入南方的钉子,是不能放弃的。

所以,最后米德向林肯总统妥协了,答应调弗吉尼亚军团前去史密斯兰解围,但米德也有个要求,那就是如果史密斯兰反击战受挫,就要立刻让纳什维尔的部队突围。

为此,米德还特意调动了詹姆斯河军团去纳什维尔附近,不是为了进攻弗吉尼亚的联盟军,而是为了接应突围的纳什维尔军团——没错,就是纳什维尔军团,这是个新成立的军团,军团长就是詹姆斯.麦克弗森少将。

既然米德将军向自己妥协了,林肯也就变的大度起来,让米德推荐弗吉尼亚军团的指挥官,而米德立刻就选了安布罗斯.埃弗雷特.伯恩赛德。

对这个人,林肯虽然不是那么信任,毕竟在他看来,这家伙之前的表现可不怎么样,但耐不住米德将军的坚持,于是就同意让他继续当这个弗吉尼亚军团的指挥官。

至于米德将军选他的理由,则是因为伯恩赛德的战术能力虽然不怎么样,但组织能力很强,而且他善于运用新武器。

比如联邦军如今使用的麻布壳定装弹,还有后装六磅炮以及那种煤油燃/烧/瓶,都是他亲自带队设计的,也是他强烈建议列装的,这些东西虽然还没有在西线取得实质性的战果,但在东线的表现却不错,打的联盟军叫苦不堪。

而且,米德还知道,伯恩赛德之前带兵的时候之所以消极怠战,根本原因是由于他不想与南方的同胞开战,属于思想比较激进的那种理想主义者。

但是,如今已经不是当初了,而是有外国入侵的卫国战争,所以伯恩赛德的爱国热情也被点燃了,已经不是原先那个总想推脱指挥官身份的逃兵了。

在米德带领波托马克军团期间,伯恩赛德在他的手下当一名军长,指挥战斗的时候经常彻夜不眠,打的也相当不错,尤其是那种缜密的防守,更是让米德也赞叹不已。

正因为如此,米德才一力推荐让伯恩赛德当弗吉尼亚军团的指挥官,在他看来,他是目前状况下最合适的。

很显然,让这个善于防守的人去指挥反击部队,说明米德不看好反击史密斯兰的战术安排,但耐不过总统的期望,才勉强试一下而已。

可惜,稍后的事实很快就证明了一条理论,当你以为事情会倾向于坏的结果的时候,那么结果往往会更坏!(未完待续……)R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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