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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七章 一场血淋淋的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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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尔曼的部队只有三万人,是一个加强军,约等于普通三个军的规模,现在承受三十个军的炮火攻击,没立刻崩溃,已经是相当难能可贵了。

当然,与其说谢尔曼的部队作战意志坚决,不如说他们被密集的炮火打蒙了,已经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几乎全部都成了无头苍蝇,很多人根本就想不到逃跑,大都是下意识的蹲下来或者趴下来,以躲避那种恐怖的炮火攻击。

也就是说,除了第一阵炮击打了一个措手不及,让美国人第一时间来不及躲避的话,那么随着炮击的进行,他们就算以前没学过如何躲避炮击,求生的本能也会告诉他们什么方法最恰当,所以卧倒跟寻找掩体,就成了大家的共识。

从这个角度看,李永吉的炮兵其实做的过犹不及了,如果他们稍微减弱一下火力密度,打炮别打的那么猛,或许对方已经崩溃了。

在这种铺天盖地,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炮击中,身为将军的谢尔曼少将,此时也跟其他普通步兵一样,紧紧的趴在地面上,任由泥土脏污了他那身帅气笔挺的将官服,丝毫没空管什么形象不形象。

过了一会儿,炮击的力度总算是减弱了下来,这也让阵地上的美军官兵稍微缓了一口气。

“该死的,这炮总算要打完了!”刚刚从地上爬起来的谢尔曼双眼通红,已经失去了之前的冷静,对自己身边的人怒吼,“中国人已经可以这么奢侈了么?这得要多少炮弹多少钱?难道他们把全中国的炮兵都拉来了么?

不行,不能这样,来人,赶紧组织部队撤退,我们必须撤出这个该死的地方,重新组织防御!

不对,不能防御,我们要进攻,必须不停的进攻,才能避免这种只能挨打不能还手的局面!”

谢尔曼刚说到这,他不远处的史密斯忽然高声大吼:“快看,铁甲车!”

随着史密斯的这声高呼,谢尔曼一愣,接着就猛的转过头,一下就看到了前方的情景。

原来,只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中国人的伞兵突击车队已经突进到了离美军前线不到四百米的地方。

这些伞兵突击车大都是两车并排,组成一个双车编队,而每一个双车编队之间。都有相当大的间距,平均说的话,每一个编队之间相距的距离起码超过五米,有的甚至达十几米,可以说是相当松散了。

四百米的距离,还不是美军火枪的有效射击距离,却已经是火炮的有效射击距离了,但可惜的是,进过刚才那番铺天盖地,猛的让人发蒙的炮火覆盖。别的不说,至少美军阵线上所有的火炮阵地,都已经被彻底摧毁了。

也就是说,面对四百米外的中**人,谢尔曼军团已经没有什么有效的反击手段了。

虽然不知道中国人的进攻部队为什么在四百米的地方停下来,也不知道对方的火炮为什么停止了炮击,但这种情况显然是很不正常的。

“他们一定是没有炮弹了,对,一定是这样!”谢尔曼的副官乔治第一时间高呼。

“该死的。不能继续这样下去!”发觉情况不太妙的谢尔曼当机立断,“传令下去,立刻发信号,全军突击!我们必须主动进攻。必须跟对方缠斗起来,让对方无法安稳的开炮射击。快一点,立刻,马上!”

“是。将军!”满脸尘土的乔治也不废话了,立刻就听命行事。

此时的美军指挥系统,还相当原始。由于没有无线电系统,所以只能用旗帜、哨子以及信号枪来指挥部队的统一行动,而这种方法,自然也就无法精细的指挥。

很快,乔治与另外一名卫兵各自端起了一把超大口径的信号枪,对着天空啪啪的打了两发信号弹。

受限于这个时代爱的技术水平,此时的信号枪可不是什么手枪,而是类似于斯普林菲尔德步枪的前装步枪,只不过枪管口径很大而已,里面的信号弹也不是什么铝粉,而是黑火药加氯酸钾之类的混合药。

这种信号弹的发光效果只能说很一般,但发烟效果比较好,所以与其说是靠发光来传递信号,不如说是向天空发射一个发烟球来传递信号。

也正因为如此,此时各国的军队一般都是白天作战,很少晚上玩夜战的,也很少在恶劣天气下作战,除去其他因素,信号弹的发光效果不佳,也是诸多原因之一。

这个时期的合众**队当中,如果是全军进攻,一般而言就是两发信号弹,如果是全面撤退,大多是三发信号弹,而信号枪则多掌握在指挥官的手中,由卫兵掌管。

现在,当总攻的信号弹发射出去之后,谢尔曼兵团先是一阵寂静,但很快的,各级连级军官就吹动了军哨子,催促自己所属的部队展开进攻。

吹哨子,是西方军队基层军官的重要手段之一,因为在战场上各种声音十分杂乱,单靠人喊,效果不佳,所以在1840以后,尤其是克里米亚战争之后,军哨就成了西方正规军的标配,成为基层军官指挥部队的法宝。

这种基层军官吹哨子的方法,一直延续到了二战,是一种生命力相当悠久的传令方式,不过吹哨子大多是用来催促部队进攻,如果是撤退,很少用哨子来传令的。

总之,当信号弹发射,各个基层军官开始吹响哨子以后,整个谢尔曼兵团的阵地中,就先后跑出了大量的士兵,然后以不规整的阵型,向前方四百米左右的中国车队冲去。

他们之所以还能有勇气进攻,除了平时训练刻苦,听命行事已经成了本能反应外,还有就是他们之前多多少少多见识过中国人的进攻速度,知道前方那些奇怪的车辆相当犀利,速度比马匹还快,如果就这么逃跑,后果肯定不堪设想。

所以,只有进攻,大家混战在一起,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当然,除此之外,就是这些美国大兵相当不服气,他们之前只是被闷头挨炸,根本没机会跟中国人面对面的对射或者对拼,这让一直看不起中国人的他们感觉很受伤,感情上过不去。

这种情况,有点像被黑人军队打败一样。尽管此时合众国的军队中有大量的黑人士兵,但基本上都是单独组建,跟白人军队基本不混编,而一旦白人军队发现是被黑人打败,他们往往就会发出逆反心理,从而爆发出更强的战斗力。

所以在过去的战斗中,白人跟白人打,虽然也很激烈,但投降什么的还不算丢人,一旦跟黑人军队打,白人往往就会往死里打,且基本不会妥协投降,原因就是那种骨子里的种族优越感。

同样道理,在美国白人的心目中,至少在目前为止,他们都认为中国的黄种人是劣等民族,是跟黑人与印第安人一个级别的,所以如果被中国人莫名其妙的用一顿炮击就打败逃跑,那他们多多少少是很难接受这个结果的。

因此,当中国的炮击结束,指挥官下达全军出击的死后,憋了一肚子火的合众国白人官兵才鼓起勇气出击,这里面与其说是作战意志强,不如说是自尊心受损导致的不服气所致。

然而,当他们开始嗷嗷叫的发动全线进攻之后,那些诡异的停止前进的中国人再次有了动作。

这一次,不是炮火洗地了,而是机枪扫射,是不知其数的机关枪扫射!

一瞬间,无数的火舌从中国人的伞兵突击车中射出,每一辆车起码有超过五条火舌,之所以是火舌,当然是因为这些机枪跟突击步枪的弹药中夹杂了大量曳光弹所致。

弹药中加曳光弹,是为了能更方便的修正自己的射击,让士兵能更有效的使用武器,打的更准一些。

有了曳光弹,士兵就可以很轻易的从曳光弹中发现自己的射击轨迹,从而有效地修正自己,让射击更有效。

不过这一般是在连续射击的情况下才会使用的修正方法,如果是单发或者点射,一般是不用曳光弹修正的。

而这一次,由于美军人数远远多过自己,所以李永吉才会下令提前给弹药中加装了曳光弹,通常是一发普通子弹后面一发曳光弹,也就是说从一开始,李永吉就打算让士兵玩扫射了。

果然,在战斗突击车的疯狂扫射中,进攻的美军士兵纷纷被扫倒,那数不清的火舌,把数不清的美军官兵打倒在地,成片成片的生命被这些无情的火舌所收割。

面对数不清的机枪与突击步枪,那些只有单发前装枪的美军官兵根本就挡不住,这已经不是什么战斗了,完全是一场屠杀,一场血淋淋的大屠杀!

这种一边倒的屠杀只持续了十几分钟,进攻部队就迅速在这种残酷的事实面前溃退下去,此时此刻,任何的勇气都抵不住那种无力感与恐惧感,所以他们崩溃了。

然而,面对美军士兵的奔溃,中国人却毫无怜悯之心,他们发动了车辆,重新冲了上去,开始了追击作战,而在追击过程中,他们的扫射也依旧不停。

甚至是,很多中国士兵此时已经打疯了,几乎所有人都杀红了眼,许多人甚至一边开枪,一边发出不明所以的叫声,根本就没有打算放过眼前的猎物。

就这样,前一刻还凶猛突击的美**人,这一刻成了被人追赶猎杀的猎物,战斗到了这个时候,也已经毫无悬念了。

此时的谢尔曼兵团,已经没有任何人能够拯救他们失败的命运了,所谓兵败如山倒,不外如是,他们唯一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这次战斗中,他们到底能有多少人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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