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忧站在等晗羿被扶到自己的身前,这才问道:“晗羿姑娘,不知道你还有什么事。”
晗羿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咬咬牙道:“我知道少帅今天来此的目的。”
胡忧到不觉得晗羿这是在说大话,以她们的情报能力,要知道他的目的,并不是非常困难的事。
“那又怎么样”胡忧随意的说道。
晗羿道:“如果我说,我可以答应你的要求呢。我知道你是看重了万事堂的情报收集能力,我可以承诺,与你情报共享。”
胡忧耸耸肩膀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我也从不相信,以我的运气能出门捡到金币。说吧,你要什么交换条件。”
晗羿眼中又现出了一丝凄苦之色,柔声道:“交换的条件,千年来都只有一个,从来没有改变过”
胡忧接话道:“治好你和族人身上的病?”
“不错”晗羿毫不犹豫的点头道:“只要你能治好东方一族身上的遗传了千年的病痛,我们承诺,不但把万事堂的情报与你共享,还可以给你超出想像,甚至是想都不敢想的财富”
晗羿的话,异常的认真。
认真到几乎神圣。
一种病,几年不好,就已经让人很痛苦了,可是东方一族千年来,一代接一代的,都天生这样的病,那是一种怎么样的苦痛,真是让人无法想像。他们能坚强的活到今天,绝对是需要勇气的。
胡忧深深的看了晗羿一眼道:“你觉得我可以让你们摆脱这种宿命?”
胡忧没有用‘病痛’,而是种‘宿命’一词,明确的表达了他对这种病痛的理解。
晗羿摇摇头道:“我不能确定,但是你至少是一个希望。不瞒你说,我曾经见过药王录当代的传人华老,他表示对我东方一族的病情爱莫能助。不过他跟我提起了你,他说过,你知道很多他所不掌握的医术。
我这一次来浪天,实事上就是专程来找你的。之所以没有到府上拜访,一来是我这几天的身体情况不是很好,二来……”
晗羿说着这里,顿了顿,直视胡忧,大胆的说道:“二来是我通过情报分析,判断你应该会主动找我。”
胡忧嘿嘿笑道:“所以你就在这里守株待兔了。”
“守株待兔?”晗羿愣了一下,赞道:“这个形容到是很贴切。少帅,你是我东方一族的希望,请你无论如何,为我们想想办法”
胡忧摸摸鼻子道:“你们对我的期望还挺高。不过我这个人,一向是比较擅长破坏人家的希望,到不是很习惯,让人家期望。”
看晗羿一脸痛苦的样子,胡忧话风一转,继续道:“不过嘛,有道是医者父母心,我虽然算不上是大夫,但是怎么着也有点医术,我就帮你看看吧。”
“真的?真是太感谢你了,你是我东方一族的恩人。”晗羿激动得都快哭了。正如她之前所说的,华老对胡忧的医术,是大加赞赏。当时在听华老说胡忧给大凤治伤时,用的那手走线穿肠的绝活,晗羿真是如痴如醉。就算是出一趟门千难万难,她也千里迢迢的硬是不顾自己的身体,咬牙来到了浪天。
不错,也许胡忧不一定能治好她身上的病,但是胡忧治少给她带来了希望。要知道像她们这种,从生下来就受着病痛之苦的人,能拥有一个希望,是多么不容易的事。
胡忧摆摆手道:“恩人一说,就暂且不要用了吧,我也不一定能帮得了你。不过呢,这里面还有一个事,我能得先解决了。”
晗羿忙道:“你说,只要我能做得的,我一定做到”
红叶看晗羿那个样子,在心里暗暗的叹了口气。这个丫头,真是治病想疯了。她只看胡忧那嘴角上的笑就知道,胡忧又在打鬼主意了,这个晗羿还一点都没有看出来。不过她可不会揭穿胡忧,因为他们是一伙的。
胡忧开门见山道:“我就直说了吧,我帮你治病,先别管他能不能治好,总归是花了时间和精力的。治病没有包好这么一说,但是这报酬,你得给我。钱嘛,我就先不收你的了,不过你那个万事堂,在治病期间,得给我调用你看你要是同意,我们就试试,你要是不同意,我们就一拍两散。”
胡忧这么个做法,到真有些落井下石的意思。不过他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死鸟军团是他的第一事业,他不能为了一个什么东方家族的病,把自己的正事给耽误了。说句不好听的,这东方死不死,关他屁事呀。不死鸟军团要是有个什么‘发烧感冒’的,他的头就应疼了。
晗羿稍微考虑了一下,就很肯定的点头道:“好,我答应你。在治病期间,万事堂交由你调用”
胡忧哈哈一笑道:“跟聪明人说话,就是方便。你既然大老远的来了,那么再多走几步,相信问题也应该不是很大,收拾收拾东西,搬到我那里去,我好就近帮你看看你的情况。”
这什么无花宫虽然离着城主府并不是很远,但是要胡忧很每来这里报到,他也是不愿意的。让晗羿搬到城主府去,我的地盘我做主,不是 更爽吗。
晗羿的脸上露出了为难的表情道:“马上 搬怕是不行的,我这个病,有很多的禁忌,每到一个地方,必须得提前布置。”
“那随你吧,过几天再来也成。反正房间我是给你空出来了,住不住都得交房钱。”
晗羿可爱的吐吐舌头道:“还得交房钱的呀,你刚才不是说,不要钱的吗?”
胡忧纠正的:“我刚才说的是奖金暂时先不要,房钱饭钱,你可是得给的。反正你东方一族财大气粗,也不会再意的。得,就这么说定了,我还有事,就不多聊了。对了,你那个万事堂谁负责,一会叫他去找我”
三下五除二,噼里啪啦的,胡忧没容晗羿多开口,就把这事给定了下来。等晗羿反应过来,胡忧都已经拉着红叶离开了。
回来马车里,红叶才开口问道:“你有把握治好晗羿姑娘一族的病吗?”
胡忧摇头道:“我只能说试试,遗传病是最最难治的病,谁敢说有把握,那都是骗人的。”
红叶认同道:“那到是,如果好治,那么以他们的财力,早就治好了,也不用千年来,一直受着这样的痛苦。”
“苦不苦,想想人家萨达姆吧。尽人事,听天命,别说这些了,一回东方家的人来了,你让他们马上查秦明,给我把他的底全给挖出来。”
胡忧心理还有一句话,没有说。那叫做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有机会做时,就得抓紧时候。晗羿那个女人,别看被忽悠得晕呼呼的,她可是聪明得很,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就变挂了呢。要知道她之所以那么相信胡忧,是因为华老的话。要是让她知道胡忧到目前为止,还对她的病一无所知,哈……
日子过了三天,晗羿派来的人,已经把房间给布置好了。今天是她搬过来的日子,胡忧亲自去门口接她。
载晗羿来的,是一辆玄黑色的马车,胡忧仔细的观察了一会,吃惊的发现,那马上居然是铁打的。
晗羿没有办法在城主府门前下车,马车一直开接胡忧给她准备的房间里,把门窗全都关好了,这病美人才露出了真容。
全程跟在马车旁边的胡忧,不由在心里暗骂自己笨,早应该想到,晗羿不可能在城主府门口露面的,害得白白跑了一趟。
不过骂完之后,胡忧就不骂了,脸上反而露出了喜色,跑到晗羿的那辆马车前,仔细的观察了起来。边看还边用手敲敲这里,摸摸那里,一副乡巴佬进城的样子,嘴里不时念念有词的说着些什么。
如果有谁会读唇语,就能知道,他不断重复的语句是:猪头呀,为什么要用牛皮的呢,人家这种夹心铁皮,不是更好吗?r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