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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放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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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一望,山河犹在,人非旧。

使团走得很慢、很慢,一天就那么点路,用青玉的话来说,几乎是用爬的。停车休息,阳光稀稀落落的撒在身上,车内的郡主谢环挑开车窗,扫一眼外头无精打采的将士们,眸色微沉。

“郡主,先吃点吧!到了前面,就能煮点热乎的。”青玉端着点心进来,双手递呈。

谢环轻叹一声,拿了一块糕点送入嘴里,“这样的走法,估计过了年都去不了大夏。”

“赫里丞相各种理由,带来的大半是他的人,七皇子也是无能为力。”青玉无奈,仿佛想起了什么,突然问道,“郡主,为何青云迟迟不归?”

“许是路上耽搁了吧!”谢环深吸一口气,“这丞相赫里,怕是不安好心。随时小心,别叫他捏住了把柄。”

青玉颔首,“属下明白。”说着,又道,“外头的阳光很好,要不属下陪着郡主下去歇会?整日待在马车上,许是要累坏了。”

“好!”谢环颔首。

青玉便率先下车,让人围出了一块空地,这才搀着谢环下了马车。不远处,七皇子元灏缓步行来,见状,青玉领着人快速退下。

少年男女,未婚夫妻,两人隔着一块石头坐着,各自羞涩,不知该说什么。

最后还是七皇子元灏开了口,“你还好吗?”

谢环低头一笑,“你不是都看到了吗?我很好。”

“没人发现吧?”他又问。

谢环定定的望着前方,“暂时没有。你尚且能瞒天过海,我镇远侯府出来的,岂能输给你们大夏。”语罢她回眸望着他,“只不过目前的情况似乎不是很乐观,约莫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元灏颔首,“走得太慢了,很显然是在刻意拖延时间。”

“没有别的办法吗?”谢环问。

元灏摇头,“赫里全权处置迎亲之事,否则太子不会答应和亲,更不会放——”话,顿了顿,他轻叹一声,“你想过没有,也许到了最后,咱们都会死?”

“死有何惜?人这辈子,总要有个念想,若是连一点念想都没有,岂非白活一世?”谢环瞧一眼疾步而来的丞相赫里,“他来了。”

“估计是怕两人之间,真的生出感情来!”元灏冷笑两声。

音落,谢环冷哼,“死心不改!”

语罢,拂袖而去。

赫里来的时候,只看见谢环与元灏不欢而散的场景,还以为二人又吵架了。急忙上前行礼,“参见七皇子殿下。七皇子与七皇妃方才是——”

“没什么,彼此性子不合适,争了几句。”元灏看上去面色也不太好,一双眼眸灰暗无光,略带愠怒之色。

“老臣刻意放慢了行程,其实就是为了让七皇子与郡主能彼此磨合。等到了大夏,能欢天喜地的共结连理。”赫里笑道,“还望七皇子殿下,能明白老臣的苦心。”

元灏冷飕飕的瞧了赫里一眼,“到底是什么心思,丞相自己心里清楚。”

语毕,头也不回的离开。

大夏王病重,若是能拖着,等大夏境内的消息传来,想必会有别有一番局面。是生是死,有句话就有个对策。

只不过这一路上,赫里总觉得后头有尾巴跟着,可他也派人探查过,后头压根没有动静。是自己疑心生暗鬼?还是说——最近太累了,出现了臆想幻觉。

青玉缓步上前,“丞相大人看什么呢?”

赫里骤然回过神,“没什么。”转而疑道,“你不去伺候郡主,还在这里瞎晃悠什么?对了,郡主身边不是有两名侍女吗?怎么如今只有你一个在侧?”

青玉笑了笑,“七皇子身边不也有个内侍失踪了吗?说不定是二人看对了眼,就此天涯海角也不一定!”

这话一出口,赫里冷哼一声,却好似想起了什么,别有深意的端详着青玉,继而神色微恙的踱步离开。哈图——确实是失踪了很久,问及七皇子元灏,也只说是去寻青云,其余的七皇子元灏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想了想,赫里环顾四周,见无人注意之时便寻得心腹,让人赶紧沿路回京城,看看哈图和青云是否还在京城。若在京城倒也罢了,若不在京城——那这其中的复杂,可就大了去。

这哈图对七皇子元灏,一直忠心耿耿,是绝不会弃下元灏不管的。

听说青云、青玉追随谢环南征北战,也是忠心不二。

如今哈图和青云同时失踪——难道另有所图?

谢环撩开车窗,面色微冷的望着两名大夏的侍卫,骑乘着快马,沿路返回。青玉掀开帘子入得车内,“郡主,看什么呢?”

“你和赫里说了什么?”谢环放下车窗帘子,转而笑问。

青玉道,“只是请安罢了!郡主是——”

“没什么。”谢环一笑,“如今陪在我身边的,也只有你了。此去大夏路途遥远,也是辛苦你了。”

“只要能长侍郡主身旁,青玉什么都愿意。”青玉行了礼。

谢环轻笑,“真好。”

是的,真好!

青天白日,有人心怀不轨,有人拦路行凶。

朗朗乾坤,天理何存?

商青鸾坐在马车内,马车朝着出城的方向驶去,不走大路转走林荫小路,这是近路也是危险之地。林子深处停着一辆车,等着商青鸾的马车靠近,两辆车便同时停了下来。

霜儿与云儿快速带着东西,与商青鸾转移到了另一辆马车,马车载着商青鸾朝着另一条路快速离开。

而原来的侯府车辇,还沿着原来回娘家的路线,摇摇晃晃的朝着前头驶去。

驱车的是个头戴斗笠之人,斗笠半遮着,除了那张紧抿的唇,看不到半点容色。他单膝蜷着,一腿悬空挂着,冷风过耳,带着凛冽的呼啸声。

蓦地,一声马鸣,伴随着马车止步。

斗笠人下了马车,缓步朝着一旁的林子走去,好似去解手,等到那人消失在林中。一群黑衣人骤然从天而降,冰冷的剑齐刷刷直刺马车,将好好的一辆马车瞬时戳得千疮百孔。

奇怪的是,里头既没有预想中的鲜血迸射,也没有哀嚎嘶喊。

一切的一切,安静得让人心发慌。

为首的黑衣人快速掀开车帘,“空的!”

是的,空的!

“糟了!”还不待回过神,四周一波接一波的脚步声传来。

所有人慌了神,乍见所有人围上来的皆为女子,一个个挽弓上弦,背负箭筒。冰冷的箭矢,对准了在场的所有人。

方才那名带斗笠之人缓步走了出来,慢条斯理的用一根手指,将额前的斗笠戳了上去,露出一张清秀的脸。清冽的眸中,带着无温之色。冰冷的唇,匍出掷地有声的话语,“少主有命,格杀勿论!”

“你们到底是谁?”为首的黑衣人怒喝,眼见着所有的箭矢都对准了自己,一双眸如血般晕开猩红之色,“你们知不知道我们是谁?”

“百花宫比之黑煞盟如何?能让少主下此命令,让你们死一百次都够资格。”她不是别人,真是百花宫右使踏雪,当日若非夏雨,她岂能有命活到今日。

而百花宫,在她的聚集下,力量与日俱增。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今这条百足之虫要复活,佛挡诛佛,魔挡杀魔!

“百花宫?!”谁都没想到,本该消失的三个字,如今重现江湖,“黑煞盟不会放过你们的!”

“放箭!”踏雪冷然厉喝。

说时迟那时快,万箭齐发,任你武功再高,也难逃万箭穿心之劫。一声声凄厉的哀嚎过后,血流满地,十数名黑衣人皆万箭穿心,更有甚者,死不瞑目。

“死得真难看!”踏雪嫌恶的上前,用脚尖轻轻踹一脚方才还口出狂言的为首男子,继而扯下对方的遮脸布,“看看还有没有活的。有活口就带走,没有活口——枭首回去向少主复命。”

“是!”众人应声。

若无其事的望着手中的遮脸布,踏雪道,“把这些串成一串,系在最高的树上,留下百花宫的印记。不管江湖也好,朝廷也罢,谁敢对少主动手,谁就是这个下场。”百花宫比之黑煞盟,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们虽然是女人,可下手的狠辣丝毫不输给男儿。

当年的瑶姬,可是以杀人为乐的,这些——不过是小儿科。

十多条遮脸布被系在高树顶端,迎风招展。

有些人会闭气功,所以当场是探不出生与死的。但在百花宫手里,从无失手,是因为——百花宫杀人,喜欢枭首复命。提头来见,是最好的以防诈死之法。

尸体被妥善处置,到了夜里,有的是野狼野狗来撕食。这脑袋嘛,自然是复命专用。

重新拽下斗笠,遮去半张容脸,踏雪怀中抱剑,转身离开。

相信过不了多久,黑煞盟就会发现,他们的计划被人破坏,派出去的人一个都没回来,甚至连尸体都难以找到。

这边搞定了,踏雪还得赶去代州府一趟。少主难得下令,可不能搞砸了。否则咱家这任性的少主,说不定头一扭,就甩摊子走人,不干了!

这是寻梅的原话!

不带恐吓,确是实话。

百花宫的人,过够了群龙无首的日子,好不容易有个精神支柱的少主,岂能轻易放过!说什么都得牢牢的抓着不放!

不过经此一役,京城里传出了消息,说是侯府夫人丢了。

怎么丢的呢?

无人得知,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失踪了。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除了千疮百孔的马车,和被乱箭射死的一匹马,什么都没留下。地上有血迹,却无尸首,以讹传讹之后,说的更是神乎其神。

奈何小侯爷不在京中,这是到了衙门那儿,也就是打太极,派人城内城外的搜寻,找得到最好,找不到——继续找!

直到谢蕴回来为止!

阿奴搬了小小的四方桌摆在养心阁的院子里,桌上放着糕饼点心,外加瓜子花生,沏上一壶茶,小日子过得惬意。

可惜,四方桌围着三人,到底是少了一角的。

洛花没了,否则四个人围一桌,还能跟以前一样热闹。

寻梅道,“少主别想了。”

夏雨将视线收回,空落落的一角,也摆着一杯茶,只是等到茶凉,洛花也不会回来了,“洛花最喜欢嗑瓜子,咱们三个都嗑不过她,平素就属她话多。如今还真有点不习惯!”

回廊里的鹦鹉伸长脖子叫着:拔毛煮粥!拔毛煮粥!

“把它带过来替一下,这儿空荡荡的,我看着不舒服。”夏雨啐一口瓜子壳。

寻梅紧忙过去,将鹦鹉拎了过来,抓一把瓜子放在鹦鹉的脚下,直接让鹦鹉啄案上的瓜子。好家伙,总算又凑齐四个了!虽然其中一个,是扁毛畜生,但好歹还能说几句人话,勉强算一份子。

抿一口茶,夏雨道,“黑煞盟那头没有动静吗?”

寻梅摇头,“暂时还没有,不过近期少主还是小心一些。花满楼那里,是知道少主的身份的。”

“那是不是说,如果有人找上公子的麻烦,那就证明跟花满楼有关?”阿奴插了一嘴。

夏雨眨着大眼睛,“找上门最好,正好可以连锅端!辛复那头的解药研制得如何?”

“好似少了一味药,正忙着找呢!”寻梅嗑着瓜子,“等着最后一味药找出来,什么**散不**散的,都得滚蛋!”

“滚蛋!”鹦鹉尖叫一声。

惊得三人同时一怔。

“废话!”夏雨瞪了它一眼,“吃你的瓜子!”

鹦鹉抬头,朝着夏雨尖叫:滚蛋!滚蛋!

“没良心的白眼狼。”夏雨撇撇嘴,不予搭理,“东方青的身子如何?”

“好些了,她就是饿的。”寻梅喝一口茶,“好好睡一觉,吃得饱饱的,便没什么大碍了。只不过这精气神,还需要调理调理,差点把自己饿死,也真够有骨气的。”

说这话的时候,夏雨揉了揉眉心,“换做是我,无论如何都先吃饱再说——随后答应一下,又不会少块肉。”

“这是婚姻大事,岂容儿戏。”阿奴道。

夏雨摇头,“我没说这是儿戏,只不过这般委屈自己就能解决问题吗?哪怕你饿死也解决不了的问题,为何不吃饱了再说?她若真想与书呆子在一起,就该好好活着。人都死了,还谈什么在一起?人鬼之情吗?还是说,来生再聚?”

寻梅与阿奴面面相觑,无言以对。

“既然喜欢,总要千方百计活下来,才能争取幸福。”夏雨轻叹一声,“不过也难得她这份痴心,也算是书呆子的福气。然书呆子脾气太倔,只怕他不会接受——”

话未说完,一只白鸽飞入院中。

寻梅快步上前,“是百花宫的信鸽。”

鸽子腿上绑着一个小竹棍,里头是一封信件,上头只写着寥寥数语。

“写了什么?”夏雨忙问。

寻梅眉头微蹙,“东方青走了,留了一封信,说是去代州找梁以儒。”

夏雨蹲在地上,略显头疼的扶额,“看样子,她是铁了心要跟着书呆子。也不知道她武功怎样,能不能——”

“东方青武功不弱。”阿奴道,“她是东方家的义女,自小习得一身武艺,本就是肃国公派去保护公主的随侍。”

“文武搭配,干活不累。”夏雨掰着手指头算辈分,“让书呆子去当东方越的女婿,那我见着东方越不得叫一声伯父?赵老九不也得——”

寻梅轻叹一声,“少主,为时太早。”

“女追男隔层纱,我得准备贺礼才是。”夏雨自言自语,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对劲,“你说东方旭到底看没看见,咱们救了东方青?如果看见,那他为何置之不理?不会是个圈套吧?”

寻梅与阿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权当是兄妹情义,东方旭放了东方青一马吧!

远远的,赵朔负手而立,手中还捏着那张,绘着玉佩纹饰的图纸。

眸色幽邃,晦暗难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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