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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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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凡,长的很小白,他的小白和校草3号小白不一样,只是纯粹的脸非常非常苍白,也正是因为他那苍白的脸,让我对他凄凉的身世更笃信不疑。苏凡也不高,172,像所有校园小说里的男生一样,校篮球队的。苏凡的弹跳力很好,这点从他平时的步伐就可以看出。苏凡走路和别人不太一样。游离玩笑说,他应该是为了看起来更高,所以,走路的时候,喜欢一巅一巅地点着地面。苏凡几乎不来学校上课,但4,5点的时候,他都会进来打球。到将近6点,会跑到学校的小卖部买冷饮。他在小卖部喝冷饮的时候,我就会跑小卖部买邮票,因为只有买邮票,才可以站更久。我可以假装贴邮票,封信封,眼角的余光可以一直往苏凡身上扫。苏凡的眼睛特别大,眼神也特别锐利。谁看他,他会看得一清二楚。有时候,他闲着无聊,走的时候,还会对你回眸一望。他回眸的时候,耳垂下的锆钻耳钉就发出闪烁、狡黠的光。我们打听到苏凡的QQ,游离信誓旦旦地保证:苏米,苏凡女朋友那么次,我帮你出马,你一定能追到他的,我保证。

孟丽渝说,真搞不懂你们俩,看男人的眼光怎么那么接近。我和游离笑的嗤嗤:大姐,那不是接近,根本就是同一个人好不好。是的,游离喜欢上了苏凡,像从前面对宁恕一样,我们同时看上苏凡了。

在游离帮我和苏凡聊天一个月后,很歉意地对我说:怎么办,苏米,我喜欢上苏凡了。

那一刻,我内心挣扎了无数次。很多念头在我脑中乱窜。看苏凡和游离的聊天记录,他们真的很聊得来。我又想到宁恕,在心底,总觉得游离多多少少,会因为我们的缘故拒绝宁恕。想到好像每一次,当我们同时看上谁的时候,对方总是对游离的印象更好,来往更加亲密。想了很多。也许是为了自尊心,也许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失落,极力装出淡然的表情:没关系,我就是随便说说。其实,我看上的是他旁边的那个。那时候我们坐在篮球场的石阶上。苏凡在打球,他的旁边是一个染着亚麻色短碎,穿着灰色的运动套装的男生。周静瑶似乎所有的风云人物都认识。顺着我的手势,她马上接话:哦,那个就是设计游戏程序赚了几万的言尘。他和我们同一届,和宁恕还是初中同学。初二出国了,最近才回来。你要他QQ吗,我有。---要吧。我回答。

从此以后,我们的朋友圈里,开始多了两组固定名词:游离他们家苏凡,苏米他们家言尘。

苏凡的初恋女友,是他同个小区的邻居,下我们一届的学妹,2004年的时候,那个学妹还是某酒店二少、南门帮老大黄某的女朋友。如果我们知道她一个瘦瘦小小的小女生可以鼓动一整个高二年级的人来黑我们,那么,那时候,即使我们有多嚣张,也不会那么张扬地在论坛上明言,我不喜欢这个女生。我们不喜欢她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她是苏凡的前女友。十佳歌手赛的期间,Y市的论坛很火爆,游客也很多。不记得谁在论坛上说起这个女生,我在下面跟帖,不喜欢这个女的。然后,在接下来的一周里,我、我周围的朋友、我的同桌,都成为众人攻击的对象。论坛下的跟帖可以用每天上百来计算。有个聊得来的学弟,还很“开心”地和我说,知道吗,他们召集了很多人到论坛上骂你呢,还让我也一起去。论坛上发布着我的照片。那时候,我已经开始走中性风。穿着白色的衬衫,打着黑领带。有学妹在下面回帖:还打领带,怎么不被勒死。和同桌在课余间隙到食堂买零食,走上斜坡,会看到打着发蜡的女生对着你竖中指,叫嚣着:长的那么难看还敢出来现。当下,我的火就窜上来了。丫丫的,2004年的时候,老娘还很瘦,皮肤还无比姣好,好歹还能在抽屉里找到情书,居然被一个快200斤、长的奇丑的人说我长得难看。那时候,我真的很“火”。我穿校服,会被人用讽刺的语气讥讽是校服代言人;我穿绿色的T会被嘲笑是青蛙。连我亲爱的同桌,都被人议论。还有早就毕业在外的学长们,或者在外念大学的帮派的老成员们,还对我表示了相当的兴趣“这种女生,百年难得一见,过年的时候,一定要回来参观参观。”还有扬言要守在一中门口,揍我的。我还真是好奇了,我是怎样的女生?有人神共愤到这种程度。

其实,在觉察到论坛事件的前一周,我都被蒙在骨里。孟丽渝和游离为了保护我,让我那一周里都不要上网。苏凡那时候,莫名其妙地怎么和我略熟,也忘记了,还对我调侃:最近,你很红嘛。那时候,他貌似有表示了关心,问我怎么回事。然后,我键盘摁太快,不小心打出了无聊两字,他超级生气地不甩我,闪人。论坛事件,有持续了一个月。据说,最后这件事情还是因为苏凡和他的前女友打了招呼,让适可而止才暂告段落。

在游离的名字和苏凡的名字挂钩后,我的名字也在后面加了尾巴--言尘。言尘不高,170,很白,如果苏凡是苍白,那么他是青白。他一天24小时,有20小时是在游戏中度过。还有传言,他连着游戏58小时,从网吧出来到家门口的那刻,晕倒了。他是不是设计游戏的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游戏晕倒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他真的很爱游戏。而且,他喜欢在网吧呼朋唤友一起游戏。

苏凡和言尘都喜欢泡网吧,我和游离,也开始在网吧进进出出。苏凡和言尘有一个共同的朋友,叶琛。我和游离加他QQ的时候,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为了接近苏凡还是为了接近言尘。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自己很死蠢。我回答他,言尘。然后,在刹那,言尘的周围就簇拥了一群人。他们起哄着。我还白痴地以为只是玩笑。直到他们叫嚣着言尘你老婆怎样怎样,还有人用言尘的号对我开着肆意的玩笑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言尘他老婆是我啊。那时候,我还天真地以为,既然你们说我喜欢言尘,这么到处宣传,那么,是就得负责任,去真的喜欢你言尘。又或许,年轻时候,太不懂爱情,以为你长的好看,我就可以好感,我有好感,就代表喜欢。当自以为是的喜欢成为一种习惯,并被这个习惯伤害了四五年后,你放下了,才发觉当初的自己多么死蠢,让一个你不喜欢的人,肆意践踏、伤害了那么多年。

游离的处境,并没有比我好多少。但她比我勇敢。她跑到苏凡家楼下等他,告诉他,她喜欢他。但被拒绝了。如果,游离没有看《那小子真帅》,他可能没有对像智银圣的苏凡恋恋不忘,也不会在很多年后,即使上了大学,即使有男朋友,还会借着酒疯,在自己的男朋友面前,给苏凡打电话,大骂着:苏凡,你这个混蛋。我喜欢你。

我和言尘之间,剩下的回忆,只有他的不冷不热,他朋友的起哄、玩闹,和我无数次自以为是的关心,他无数次不以为然的不甩。2004年,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刚从丹麦回来。那么好死不死,他一回来,我就遇到了他。如果他晚几天回来,如果他没有天天跟着苏凡在一中闲晃,如果,我当初随手一指的人并不是他,如果他的朋友没有那么多败类和无聊人,那么......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当你不喜欢一个人,或者不管你是不是曾经喜欢过,现在已经不再喜欢,已经清醒的时候,你最想做的一件事情,便是抹杀自己的记忆。言尘和宁恕,在我心里的份量完全不同,宁恕是即使难过,得不到,你也愿意去认识他,记住他,保存珍视那份感情的存在;言尘,可能他的朋友和他之间很多东西,带给我太多不好的回忆。两个人像是不同的两个世界,可以用来形容我们之间。他可以在我认识他的几年内,换不同的女朋友,这些女朋友还可能是他哥们的前女友,他前女友的好朋友;他们对人生没有任何的理想和追求,得过且过,在帮派里混日子,玩游戏,打架斗殴,肆意地拿别人的感情当赌注、开玩笑。他们的圈子,不是我和游离可以接近,不是我们可以接受和理解的世界。只是,我明白的太晚。

2004年,我认识了言尘;2005年,我习惯了,每个人在我身边议论言尘的种种;2006年,他拿着我和他的聊天记录随意给别人看,炫耀有人对他言尘死心塌地;2007年,他弟弟和朋友说起我,简称我为那个很喜欢我哥哥的女生。他说,哥哥拿着她和别人下赌注,测她的白痴度。他不知道,那个她,就是此刻听着他一遍遍复述,说着死蠢的我。2008年,我质问,听说你这么对我?你反而对着我破口大骂,你这个神经病。不要再烦我。2009年,重遇言尘,变丑变黑变胖的他,反而变得谦卑。他说:苏米,我请你吃饭。

吃饭.....我云淡风轻地和他聊近况,没有当初的忐忑、紧张和卑微。反而觉得从前,没有话题的我们,原来也可以聊地下去。但如果,有时光机,我希望可以重新选择,不那么任性,让自己走到那么卑微的境地。如果可以,即使到了今天,我不再恨你言尘,但我还是希望,有时光机的话,我可以回到最初,最初不认识你的苏米。

我问游离,你还记得苏凡吗?--记得,即使到了今天,在路上重遇他,我依然会觉得心动。

--是吗?那你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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